民生为本人才优先DD2012年湖南人社工作成绩显著
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35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20.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17%;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35.7万人;122个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36***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为797万人、1545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全省人才总量达492万人,共有在湘院士49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66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32名,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29名。
1月18日,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表彰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社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表彰优秀农民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湖南省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编办党组书记彭崇谷做工作报告。
2012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就业规模与经济总量同步扩大、社保基金支撑能力和经办服务能力同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步壮大、健全人事制度和规范人事管理同步推进、工资收入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权益维护同步加强。
2012年湖南人社工作主要成绩:
一是着力改善民生,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继续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保障改善民生的首要位置。研究出台了《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促进就业效应。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35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20.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实现职业培训142.22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18.5%,其中,创业培训19.86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32.4%。继续将创业带动就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省共建成30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长株潭和郴州4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全部受到***表彰,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58.95亿元,扶持成功创业超过5万人。
二是全力保障民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前实现全覆盖,全省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妥善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未参保集体企业和小集体职工群体参保办法,将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全面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截至去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35.7万人;122个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36***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为797万人、1545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工伤保险参保69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54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43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五项保险共征缴基金***0亿元,支出699.3亿元。各项社保待遇进一步提高,经过8年连调,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平达到1490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支付比例分别为82%和68%;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分娩医疗费报销率达100%。重点强化职工医保的依法征缴和监管,采取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稽核等措施,有效杜绝基金“跑、冒、滴、漏”;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首次建立医疗保险费征缴稽核和支出控制激励机制;着力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有力地打击了过度医疗和违规骗保等欺诈行为,遏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全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同比增长11.9%,低于基金征缴收入25.9%的增幅,当期收支相抵结余0.35亿元,初步扭转了近三年来当期收不抵支的局面。积极探索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付,研发安装社保基金监管软件,有效防范基金风险,顺利通过国家审计署对我省社保基金专项审计。全面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推广运行企业养老保险网上经办大厅和面部识别生存认证系统,积极推进“大医保系统”建设,全省67个统筹区实现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三是大力开发民智,人才智力支撑成效显著。出台了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了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深入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发和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系列活动;启动实施“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省优秀专家”评选;研究起草了《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评委抽取保密、评委封闭管理、规范评审程序等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规范和强化。执行国家及省级引智项目420个,实施高端外国专家项目6个,引进 “百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103名,其中53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4位外国专家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全省人才总量达492万人,共有在湘院士49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66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32名,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29名。
四是尽力顺应民意,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坚持“凡进必考”和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全面实施集中面试、面试考官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考官异地交流、面试旁听、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等制度,确保了招录的公开、公正、公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全年成功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48项、50万人次。深入开展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将绩效评估与公务员考核紧密结合,实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所属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团组织,法检两院、部分中央在湘单位的全覆盖,严格实行奖惩兑现,初步探索出具有湖南特色的绩效评估体制机制,成为省委、省政府抓工作、促发展、惠民生、转作风、提效能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启动实施了岗位动态管理,建立了岗位管理年审制度,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设置比例达到90%以上。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个别地方违规进人进行了通报,出台了“八严禁”和严肃工作纪律的“八条禁令”等纪律处理措施。制定实施了《省直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考试考核分配办法》,圆满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五是努力满足民需,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有序推进。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市县两级第二步标准实施到位后,预计人均月增资300元;积极争取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妥善解决了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抚恤待遇问题。强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经营者年薪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组织开展了企业薪酬和公务员工资水平比较试调查,如期完成国家布置的试调查各项任务。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5520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增到860元/月D1160元/月。
六是强力维护民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省规模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以上。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组织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序推进,覆盖企业超过5万户,涉及职工超过200万人,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0%以上。强化实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开户8千户,累计存入工资保障金60亿元,惠及农民工80万人次,确保了我省没有发生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有效整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资源,已组建市县两级仲裁院112个,组建率达80%。
2012年,湖南各市州人社部门在工作中大胆创新、亮点纷呈。如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就业创业成效显著,衡阳、永州、自治州人才引进有新招,岳阳、益阳、邵阳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很到位,娄底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率先完成,常德开发应用了五险统一征缴平台,怀化扎实开展社保基金预决算,自治州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100%,张家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连续多年零事故。刚才我们对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人社工作会上,长沙市人社局、常德市劳动监察支队、株洲天元区人社局、衡阳耒阳市人社局等4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郴州市人社局局长谢考峰、岳阳市人社局综调室主任贺伟奇、湘潭韶山市人社局局长邹复庚、张家界慈利县社保局局长潘茂忠等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人社系统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为我省人社事业发展再添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