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遗属和退职人员认证开始
[2017-10-26 16:07:23]
近日,企业遗属和退职人员全面普查认证工作全面启动,11月25日前未进行认证的,社保中心将暂停支付相关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享受遗属待遇和退职待遇人员均需认证。认证时间为10月9号至11月25日,认证时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社保中心退管科进行现场认证登记。为方便老年群体认证,社保中心退管科办公室由原来的四楼搬到了二楼。 遗属或退职人员因行动不便,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由遗属或退职人员拿当日报纸或日历录下视频,家属带遗属或退职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和代办人身份证到退管科认证。 11月25日仍未进行遗属或退职人员认证的,根据鲁社保发z2011{32号文件的规定,社保中心将暂停支付其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对象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经审核,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社保中心按规定恢复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或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8条和人社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办机构可以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按照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