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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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7日发表
[2016-11-22 11:07:08]
近日,为使全市在校学生特别是大学生能够享受到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科积极对接教体系统(南山大学)全面开展全市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据了解,今年各类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大学生每人每年100元,其他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40元(不包含学龄前儿童),参保缴费后,享受医疗待遇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截至目前,我市大学生参保已达8千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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