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民工当日领到足额工资
8月28日上午9:00,三位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来到城步苗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接待室,说着生硬的普通话:“我们背井离乡,就靠这点工资养家糊口,挣点辛苦钱不容易啊!必须马上付清工资,请领导们为我们做主。”
投诉的三人都是四川人,少数民族,因地处四川边远地区从小没有读书,不会写汉字,不会讲普通话。其中一人名叫甲拉比古,今年30岁,他介绍说他们原是城步苗族自治县勤俭砖厂的烧砖工,今年8月份由于砖厂停产,他想另谋生计,可是老板拖欠其2个月工资共计8245元不肯发放。面对情绪异常激动的甲拉比古等3人,监察大队执法工作人员一边耐心疏导,告诫他们不能盲目索要,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保证一定帮他们追回工资。一边立即展开调查,并详细向砖厂负责人罗某讲解相关政策,指出他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经过监察大队执法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罗某认识到自己违反了法律,并当场兑现几位民工工资8245元。领到工资的四川少数民族民工甲拉比古等人感激地说:“没想到,我们在外地务工,合法权益依然能够得到保障,感谢监察大队的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