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又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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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6日发表
自《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吉政发〔2015〕39号)文件正式颁布后,松原市人社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改革实施办法,严格做到随时掌握省里动态,与我省各市州沟通,不断充实养老保险经办力量,增强经办信息化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做实基础保障;在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下,我市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要求,顺利完成了机关单位人员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5号)要求,已经做好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到的参保范围的认定、参保范围认定程序、信息采集程序、时间安排等方面工作的前期准备,我局将按照省人社厅对于工作中加强统一领导、积极稳妥实施、保证工作质量三方面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数据的采集工作。(松原市人社局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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