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截止10月末就业情况
截止10月末,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007万人,完成年计划100.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068万人,完成年计划100.4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5163万人,完成年计划103.2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9%以内,低于省定指标0.9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28万人,完成年计划141%,实现劳务收入81.91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119万元,占省定年计划的98.05%;全市享受贷款人数1518人,带动就业4554人,到期应回收10482万元,实际回收10482万元,回收率100%;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6838万人,完成计划的110%。
一是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确保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援助工作调度,各县(市、区)积极行动,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入户调查,确定援助对象,实施“五送”即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信息、送温暖服务。
二是开展“春风行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力度。开展“供需对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出家门及时就业。送技能、送设施、送师资下乡,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出家门就能得到技能培训。落实政策促进自主创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出家门就能得到创业帮扶。搭建“送信息送岗位”平台,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出家门就能得到就业服务。
三是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强化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创业成功项目征集工作。对全市近2年来新创建的投资少、见效快、有市场、适合初次创业人员发展的项目进行广泛征集。
四是创建松原市移动创业就业大市场,为广大失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及时就业搭建了保障平台。年初以来,全市共搭建移动创业就业大市场6个,重点深入到全市各用工企业、高校、社区、村屯及受灾地区,组织开展系列创业就业活动,面对面提供服务。
五是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为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按照省就业服务局要求,市就业服务局拟定了《关于2014年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新建基地进行全面考察审核。我市共评选出6个行政村,通过高质量就业示范村的创建,有效的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六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服务管理力度,推动创业就业工作开展。制定了《松原市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工作暂行规定》。重新修订了联合考察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守则。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明确了工作程序。结合国家、省有关新政策,积极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帮助他们获得小额担保贷款。
(松原市人社局 张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