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边州软环境建设宣传月实施方案
2017年延边州软环境建设宣传月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州软环境建设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将2017年5月确定为全省软环境建设宣传月。为在全州营造关心、关注、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本次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着力打造优良经济发展软环境,全力助推延边新一轮振兴发展”。各县(市)、州直各涉软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我州软环境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文件和措施办法,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全面感受到软环境发生的积极变化,动员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群众自觉投身到软环境建设中来。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省州“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会议精神以及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抓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和行动,进一步激发汇聚全州干部群众加强软环境建设的热情。
(二)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有关制度文件,特别是全州“三抓”大会后制定出台的涉及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法治建设、完善信用体系等相关制度文件,大幅提升告知率,切实增强社会知晓度。
(三)大力宣传全面完善、优化良好投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等方面的措施办法,让广大投资者、创业者、经营者看到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成果,增强投资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坚决回击各种“唱衰东北”的论调。
(四)大力宣传清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拖欠企业资金,清理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专项行动,积极营造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大力宣传各级干部务实重行、真抓实干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及时总结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正面典型和先进经验,多宣传延边好声音,多塑造延边好形象,多为延边全面振兴增添正能量。
(六)大力宣传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剖析破坏环境、阻碍发展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优化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文化氛围。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2日——5月7日):动员阶段
主要任务是对本次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发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5月8日——5月31日):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的高潮。
第三阶段(5月27日——5月31日):总结阶段
主要任务是对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
四、具体安排
(一)州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制作软环境建设公益广告片,届时将发给各县(市),在当地电视台以及城区内重点部位LED显示屏播放。有播放条件的州直涉软部门可到州软环境建设办公室领取广告视频。
(二)各县(市)及州直涉软部门围绕宣传重点,结合实际于5月8日上报1篇软环境建设综述材料,州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将从中筛选典型,联合州委宣传部组织媒体集中采访,同时将好的经验材料推荐给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三)各州直涉软部门根据部门特点,围绕宣传重点、丰富宣传方式自发组织有针对性、有自身特色的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是一项全州性的大型活动,各县(市)、州直各涉软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策划,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方式方法,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严禁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确保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软环境建设宣传月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将纳入全州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二)创新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各县(市)、州直各涉软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在注重宣传效果的同时,采取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要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客运站、高速公路沿线、县(市)区入口等明显地段和城区明显位置,利用固定的户外媒介悬挂大型宣传牌;在城内主要街路、重点商圈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标语;依托报纸、电台、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各种载体进行集中宣传。在此基础上,各县(市)都要结合当地实际,筹划实施好1—2个有特色的活动项目,丰富宣传形式,增强活动效果。
(三)整合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全州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期间,要注重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情况,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各涉软部门的联系沟通,在媒体联络和宣传场地、宣传介质利用以及联动参与等方面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合作,确保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沟通,做好总结交流。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期间,各县(市)要及时上报信息,州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将择优摘发各县(市)、州直各涉软部门宣传月活动动态和经验做法,加强软环境建设宣传信息交流。请各县(市)和州直各涉软部门要在5月3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以及稿件刊播发统计、播出视音频资料打包报州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姜勇;联系方式: 0433-2810132;邮箱ybzrh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