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资料审核关口严控工伤基金支出
随着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特别是近年来罹患职业病工伤职工(七级伤残)者增多。这部分工伤职工由于文化程度低且对政策知晓不清,在向社保经办部门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无法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7年7月以来,兴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对省级统筹经办系统流程的深度学习,加大对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人员的资料审核关口。
审核人员在受理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时。除要求申请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凭证外。一定要求用工单位同时出具已支付一次性就业凭证金的支付凭据。对尚未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就业补助金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所提出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作出暂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此项工作举措有力的保护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日后的劳动争议,规范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行为,避免工伤基金的流失,有效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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