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为切实做好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服务工作,我市于2011年出台了《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该方案对重点优抚实施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医疗费即时结算操作办法及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结算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提高了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标准,即“重点优抚对象在兴义市人社局、市农合局规定报销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兴义市民政局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按“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列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补助8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补助50%。”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由过去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据统计,2017年1-6月兴义市医疗保险中心共对698人次的优抚对象进行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总医疗费用约370余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金额约265万,优抚补助金额约72.9万元。
该《方案》正式启动后,简化了重点优抚对象就医报销手续,提高了救助时效,规范了救助行为,使我市重点优抚对象真正享受到了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的实际问题,从而推进全市医疗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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