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降低缴费费率增强企业活力
为降低我市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按照人社部发[2016]36号精神,兴义市社保局积极对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
按文件要求,单位缴费费率调整执行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仍为20%;兴义市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
2016年兴义市单位缴费费率调整共涉及单位1157个,涉及人员一万多人。2016年6月调整退回养老保险资金 72万多元,失业保险资金36万多元。2016元累计少征收养老保险资金262万多元,失业保险资金131万多元,合计共为企业节省资金39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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