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到乡镇督查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
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从2015年10月起开始收缴,截止至2月底结束。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顺利完成,筹集到位基金安全上解入库,市医保中心由杨坤主任和陆咏梅副主任分别带领两个督查小组于2016年2月18日至22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2016年度参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督查各乡镇(街道)筹集基金缴存入库情况;三是督查各乡镇(街道)参保信息录入情况。
通过督查,全市各乡镇(街道)收缴参保基金除部分由民政、计生、残联等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其他收缴基金已全部上缴或存入当地财政专户,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已基本完成,但部分乡镇距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为:一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大部分已在务工地参保(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二是由于医疗体制改革,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拨款,乡镇卫生院重公共卫生,轻医疗服务,导致医疗服务水平下降,甚至出现推诿病人现象,导致参保群众就医不便而影响参保积极性;三是一方面由于我市实行系统联网报销,大部分乡镇村级卫生室由于网络不通不能开展业务,另一方面由于开展医保报销业务需对报销费用进行垫付,部分村级卫生室由于垫付款的拨付时间差等原因不愿开展医保报销业务。四是由于政策调整频繁、参保缴费基数逐年增加、取消家庭帐户、就近就医不便等原因,导致部分群众参保积极性降低。
针对各乡镇(街道)反映情况,杨坤主任强调,各乡镇(街道)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确保参保人数不低于上年度,做到应保尽保。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将筹集到位基金上缴到市级财政专户,确保基金安全,及时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维护,保证参保人员就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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