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武陵区立足实际 改革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4-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武陵区地处常德市中心城区,辖7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独立的副科级以上区直行政事业单位83家,干部职工4000多人。自2003年起,该区大胆改革,按照突出工作重点,操作简便易行,结果公平公正,促进工作有力的原则,提出了新的思路,不断改进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通过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3—2008年,该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共荣获国家、省、市级荣誉680多项,2005—2008年连续四年荣获常德市“目标管理红旗单位”荣誉称号。其主要作法是:
一、立足区情,合理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1、突出经济工作,改善民生。
(1)树立以发展经济为主线的观念。该区根据区里的实际,不等不靠,立足区情,精简项目,科学量化,克服过去考核内容“大而全”观念,树立以发展经济为主线,分清主次,突出了工作重点。将财政、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化、三产工作五项指标分值占到考核总分的50%以上,同时对招商引资和财政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可按比例加分最多可达基分的40%。此举极大地增强了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对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开拓精神,有力地推动了该区的经济发展。2008年,该区区属GDP达43亿元,是2002年的2.7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63亿元,是2002年的3.9倍,由2002年绝对额全市最后一名上升到全市第一名;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7亿元、14.5亿元、24.8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1.5倍、3.3倍、2.7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400元、6638元,分别是2002年的1.8倍、1.9倍。
(2)树立以服务民生为目的的理念。立足基层和民众,根据社会发展,适时增加民生项目和涉及民生项目考核分值,针对涉及民生工程的新农村建设、农民负担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综治维稳等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分值占到考核总分的30%以上,使得该区的民生工程得到极大改善。如该区通乡通村公路五年计划仅用一年,提前四年完成,得到农民的交口称赞;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以上;综治维稳工作2007—2008年获得全省的平安区县称号等。
2、突出部门特色,凸现特点。
(1)同类相比,分块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摒弃过去“一刀切”的做法,实行分类考核。将纳入目标管理的95家单位分成三大块:7个乡镇为一块,5个街道为一块,区直单位为一块。区直单位又按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分块,各块按指标评出目标管理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增强同类单位的可比性。
(2)区别对待,分项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不同特点,设定个性指标,突出部门特色,如:乡镇突出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街道突出社区工作,区直单位突出职能工作。近几年,该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工作获得全国全省的先进;区直各单位的职能工作稳步提高,仅去年常德市委市政府考核该区的41项工作就有32项获得第一名。
二、完善机制,改进办法,增强考核的操作性。
1、实行“四种”机制。
(1)实行公示制和申诉制,增强考核的透明度。针对各考核项目不允许各单位搞暗箱操作,全部实行了阳光操作,确保了考核的公平公正。一是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核打分结果在单位公示栏及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二是公示期间各单位有疑问的可以向区考核办进行申诉,由区考核办督促各考核评分单位提供扣分细则,说明扣分原因。此举扩大了单位的知情权。
(2)实行区级领导负责制,增强考核的领导力。一是每年召开三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明确区委书记、区长为承担市里考核区里目标管理考核总负责任人;各分管常委、副区长为各考核项目分管责任人。每年年底前由分管区级领导和各单位的一把手负责任务完成的自我调度和上下协调,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为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要求各考核项目的年终考核评分在公示期满后,必须报经区级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后上交区考核办,一经签字上交就不允许单位擅自再做改动,避免人情分。
(3)实行督查制和问责制,增强考核的严肃性。一是为确保各单位承担的省市考核指标能按时或超额完成,由区考核办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进行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凡是在九月底前达不到进度的单位,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分别找单位“一把手”谈话,由各单位“一把手”说明原因,找准努力方向,提出四季度的整改措施和办法。二是对全年任务完成未能列全市九个区县市排名一、二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免谈话,对连续两年排名落后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调离处理。三是对自行组织年底考核检查、弄虚作假、索拿卡要的考核责任单位,区考核委员会将取消该考核责任单位的考核评分资格和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终评先资格。
(4)实行加减分机制,增强先进的代表性。为确保在年终考核中保先进促后进,一是对单位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在九个区县年终综合考评中得分第一、二、三名的单位,在其年终目标管理总分中奖励3分、2分、1分,对获得倒数一、二、三名的单位在其年终目标管理总分中扣去3分、2分、1分。二是对获得国家、省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先进集体的单位加3分、2分,对获得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先进集体的单位加2分、1分。增强了这些单位的竞争性,也体现了考核评选出的红旗(先进)的代表性。
2、把好过程“三关。
(1)把好考核细则制定关。凡是各考核项目的细则制定必须报经区考核办审核,区级分管领导签字。力求考核细则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可操作性,避免各单位充分强调部门考核权力的行为,自行其事,将部门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把好考核检查验收关。在考核中注重平时考核,不搞年终检查一锤定音,要求各考核责任单位建立平时工作台帐,根据平时台帐结合年终考核评分。除四个“一票否决”单位允许年底下到各单位检查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允许下到各单位进行检查,确有需要的必须向区考核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区考核办和两办督查室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实施。彻底减轻了各单位年终应付检查的负担。
(3)把好考核的监督关。在考核中坚持实行组织考核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把好考核过程的监督关。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业主、基层群众和村居代表成为考核过程中的监督员,针对考核项目的实行过程进行监督评议,有效地扼制了各单位在考核中的索拿卡要现象,也扩大了公众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依法行政,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民众服务的意识。
三、严格标准,注重兑现,增强考核的激励性。
1、与奖金福利挂钩。对获得区里目标管理红旗(先进)的单位进行重奖,奖励金额在常德市各区县市中是最高的。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中被评为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的,可以分别获得4万元、2万元奖金,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可以分别获得2万元、1万元奖金。此项奖金由区财政拨付,可以作为单位的福利发放给单位的每个人。此举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群的工作热情,使得争先创优意识深入人心。
2、与评优评先挂钩。被评为目标管理红旗(先进)单位的,单位干部职工优岗比例可上浮5%(3%);对评为目标管理红旗(先进)单位的一把手,分别予以记二等功、三等功奖励,对完成省、市为民办实事的单位,班子成员优秀比例可提高至20%,分管领导可评为优秀。此举进一步发挥了考核的激励作用。
3、与干部使用挂钩。获得目标管理红旗(先进)单位的一把手,区委规定,优先向市委推荐提拔使用。如多次获得区里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的河洑镇原党委书记蒋劲松提拔担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原东江乡党委书记王先波提拔担任柳叶湖旅游渡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罗敏明确为副处级,原工业局局长陈卫平被提拔为分管工业的副区长等。此举极大的调动了单位一把手工作的积极性,也充分发挥了考核的导向作用。
武陵区人事局 吕满 杨鸿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