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定芜湖普康大药房等为芜湖市职工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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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关于拟定芜湖普康大药房等为芜湖市职工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的公示
日期:2017-01-19 点击数:760 来源: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芜湖普康大药房等20家零售药店拟定为芜湖市职工医保协议零售药店,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2016年1月25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医保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53—3991306。
邮箱:whybygk@163.com。
通信地址: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渡春路13号)。
邮政编码:241000
新申报药店核实情况汇总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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