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无为县王春生等33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芜湖市地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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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关于同意无为县王春生等33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专业(芜湖市地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
日期:2015-08-24 点击数:703
芜人社秘〔2015〕246号
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王春生等33人为工程师的报告》(无人社〔2015〕110号)悉。经研究,同意王春生等33位同志取得建设工程专业(芜湖市地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取得资格时间从2015年8月11日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无为县取得2015年建设工程专业(芜湖市地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doc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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