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2017年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2017-12-29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和《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精神,两定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我区创新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新模式,精心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申报单位全面评估,于9月顺利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共评出合格单位22家,并签订了管理协议,主要做法是: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透明原则,成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医疗保险专家组成的全区评估小组,区纪检全程监督整个评估工作。
二是发布评估准入工作公告。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渝水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公告》,向社会公布准入条件、评估做法、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评审工作时间节点安排,让申报单位充分准备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三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公告》要求,对医药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合格材料予以退回,对申报材料不规范的予以纠正并要求其补充完整。
四是组织评估专家集中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围绕医药机构提供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并组织***实地查看和核实材料真假,得出综合分数。
五是进行社会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对符合评估要求,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公示举报电话。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我局与医药机构及时签订服务管理协议。(郭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