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2018-08-29
根据《新余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新余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全面落实我局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局系统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省安委办和市安委办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本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据省、市安委办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责任。
三、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要签至科室,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四、依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五、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并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六、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体系建设。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相关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望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好,共创美好明天!
市人社局(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