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5-28
尊敬的刘铁委员:
您在政协新余市委员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启市县区医保卡在定点药店互通使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市县区医保卡在定点药店互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如何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自1997年我市实行医疗保险改革起,市、县、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一直是各自管理各自的医保基金。出于对基金安全风险的考虑,各医保经办机构根据自身基金收支情况,对药店的开通与管控采用的政策措施不一致,导致全市范围内医保定点药店不一致,参保人员只能在本人所属统筹区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药。
根据新余实际情况,目前我局采取了一些解决方案,2017年12月2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批准江西青春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宜店等11家定点药店进行全市“一卡通”医保刷卡业务的通知》(余医保字[2017]12号),根据药店规模、经营情况、信誉状况、地理位置等综合条件全盘考虑,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11家药店开通全市“一卡通”刷卡业务。这11家药店基本分布在全市、县、区各个主要街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在这11家药店刷卡购药(名单附后),这样既考虑了各经医保经办机构的基金管理问题,又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员方便刷卡购药的要求。
11家“一卡通”药店名单如下:
江西青春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宜店
江西百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安店
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庆仁总店
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孺子牛店
江西青春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桥北店
扬名大药房有限公司抱石步行街店
新余市同济大药房
江西陈医师大药房有限公司暨阳店
渝水区站前西路春天大药房
渝水区毓秀东大道赣西大药房
江西百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毛家店
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虚心接受,认真改正,努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保障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