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切实做好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
建筑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重大贡献,但建筑业工伤风险较高,为了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好建筑业职工权益,丹阳市社保中心扎实推进《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积极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在丹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全员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工程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在社保中心做过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建筑业职工人员参保,职工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事故备案。 社保中心联合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截至今年五月中旬,共有109个在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33个建筑工程项目开工,3876名建筑业职工参保登记,使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丹阳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