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11-11 15:52
11月5日,为提升我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和创业培训工种时间及补助标准》(青人社厅函〔2015〕623号),对全省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进行了整合调整。
一是取消了培训等级的限制。今后的技能培训不再设定等级,只需按照工种确定补助标准,便于各地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等级的培训。二是提高了部分补助过低工种的补助标准。原先有22个工种的补贴标准不足人均400元,现统一调整提高到400元,保证了培训开办基本费用的支出需要。三是提高了藏区、贫困地区培训课时和补助标准。新标准规定,六州和六盘山片区的培训课时和补助标准向上浮动10%,加大了对这些地区吸引培训资源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增加了“改善你的企业”和“技能+创业”补助工种。新标准针对初期创业人员,增加了“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补贴。同时,专门设立了“电商+创业”、“拉面工+创业”和“农家乐+创业”三个适合我省创业实际的培训工种,进一步增强培训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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