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田区创建省体育先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盐田区创建省体育先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年3月9日)
(深盐府办〔2012〕5号)
《盐田区创建省体育先进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创建省体育先进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推动我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场地设施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等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满足辖区群众健身需求,提高辖区群众生活水平,区政府决定,在我区开展省体育先进区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省体育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定海同志担任组长,副区长熊瑛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府)办、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总工会、教育局、财政局、城管局,各街道办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体局副局长何敬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各项创建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创建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销。
二、职责分工
区委(府)办:负责创建工作方案和相关公文的审批、制发工作;协调区领导参加各项创建迎检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全面负责创建工作,起草创建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负责与省体育局、市文体旅游局沟通联系;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收集、整理全区现有体育场地分布情况,并制作全区场地分布图;完成区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体育总会和各单项体育协会的换届工作;收集、整理群众体育活动、业余训练队伍、体育骨干队伍、体质测定工作等相关材料及照片;做好创建相关宣传工作,制作宣传照片、展板资料、电视宣传片、多媒体材料;落实创建工作展览室的材料收集和布展工作;组织现场实地考察、迎检等相关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联系机关、企事业单位收集、整理体育组织建设材料(含机构名称、人员名单等)、开展工间操等小型多样的群体活动材料(含通知、方案、参与活动人数及相关材料等)、体育场所材料(含场所名称、地址、图片等)、体育工作经费投入情况(含场所、器材、体育活动等经费);协调现场实地考察、迎检等相关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教育系统体育场所、体育机构、体育队伍、体育活动、经费投入等情况和各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实施《学生体质与健康标准》,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及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课外体育活动等情况材料;收集、整理省、市命名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材料;收集、整理各学校运动队情况及参加各级体育比赛材料、各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和体育器材相关材料、各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相关材料;协调现场实地考察、迎检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经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所需经费等情况;提供本级体育***公益金用于发展体育事业情况。
区城管局:负责省、市检查期间城市环境优化维护;协助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做好迎检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各街道办:负责收集、整理街道体育组织机构、体育队伍等材料,街道体育设施、体育站点等材料,街道体育活动材料,街道体育工作经费投入情况,街道获市以上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材料;指导、协助社区收集、整理创建工作相关材料;协调现场实地考察、迎检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12月)
1.完成创建方案的制定、审核和报送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府)办、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2.完成创建相关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总工会、教育局、财政局,各街道办。
(二)实施阶段(2012年1—3月)
1.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会,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广泛动员发动,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参与创建各相关单位。
2.完成创建各项普查,对照标准进行整改提高。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总工会、教育局、财政局,各街道办。
3.完成创建材料的收集、整理,并编印成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总工会、教育局、财政局,各街道办。
4.完成区体育成果展览室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布展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5.制作体育宣传栏,营造全民健身氛围。责任单位:参与创建各相关单位。
(三)迎检和整改阶段(2012年4—6月)
1.迎接市文体旅游局初检、复检,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提高。责任单位:区委(府)办、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总工会、教育局、财政局、城管局,各街道办。
2.迎接省体育局检查。责任单位:区委(府)办、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区总工会、教育局、财政局、城管局,各街道办。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底)
1.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2.召开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创建工作,对在创建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区委宣传部(文体局)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对创建活动所需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强力推进。要从全局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栏等媒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注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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