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12月份因工负伤等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初步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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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2日发表
焦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关于对2018年12月份因工负伤等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初步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8年12月14日,我委组织医学专家组对全市202名职工进行了伤残(离休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经医学专家组集体讨论研究作出了初步鉴定结果。现将初步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8年12月18日—12月24日。如对下述人员的初步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大厦602房间)反映。联系电话:2118882
网站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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