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跃进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崔跃进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
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崔跃进,男,1958年2月出生,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职工,工作岗位为污水处理。
2015年3月28日早上7点左右,负责拉运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污泥司机刘文升同志发现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员工崔跃进同志躺在车间地上,他随即通知同班员工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孟州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后确认崔跃进已经死亡。2015年4月15日孟州市人民医院诊断为:猝死。
2015年4月22日,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以崔跃进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4月22日受理。经调查核实,崔跃进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拟对崔跃进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8198221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