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原城镇职工医保卡使用的公告
广大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
为实现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在全国范围内就医即时结算功能,我局定于2017年7月12日起停止原城镇职工医保卡的使用。自2017年7月12日20时起凡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一律使用社保卡就医和购药。停止使用原职工医保卡后,原医保卡上的帐户余额将自动转至社保卡。(http://www.hbqj.gov.cn/srlzy/页面底部“社保通道”里点击“社保信息查询”进入查询个人医保账户)
请持有社保卡但未激活社保功能的人员在各医疗定点机构激活(激活过程为修改原始密码,原始密码为123456);请已办理但尚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办理地(单位参保人员到参保单位领取,个人参保对象在各自申领网点领取)领取;请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红梅西路55号)二楼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社保卡。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12333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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