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杭召开
11月1日上午,省人力社保厅在杭州拱墅区祥符街道召开全省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建设现场会,会议总结试点地区先进经验,部署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努力打造我省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处理升级版。各市人力社保局分管局长、仲裁处(仲裁信访)长、仲裁院长参加了会议,副厅长龚和艳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代表参观了拱墅区祥符街道劳动纠纷化解中心“1+X”多元调解工作现场。会上,拱墅区、西湖区人力社保局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介绍了推进工作做法。龚和艳指出,杭州市积极实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劳动纠纷一体化多元处理基层平台,把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经验和做法,为推动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已为推动全省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可复制工作样板,很值得学习借鉴。
龚和艳强调,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必须列入乡镇(街道)四大平台的综治平台予以布局,并在平台设立专窗开展工作。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同于其他调解组织,具有调解组织法定性、调解程序规范性、调解人员专业性的特点,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应以人力社保部门为主导。按照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专业性和我省整合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的要求,各地要整合原有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监察中队、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的力量,实行一体化运作。所属人员实行一岗三证,同时承担调解员、监察员、专(兼)职仲裁员职责。对属地发生的劳动纠纷,灵活运用劳动监察和调解手段及时化解,无法及时化解的依法转入仲裁程序。龚和艳强调,在一体化整合人力社保部门自身力量的基础上,各地要借鉴杭州市试点经验,通过乡镇(街道)综治平台,融合综治、司法、公安、工会等多部门力量,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在综治协调下,协同开展工作。同时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法学专家、律师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条件的可设调解工作室。
龚和艳强调,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要坚决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党委政府领导、人社部门主导、综治组织协调推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总要求,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平台,从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预防调解功能、完善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