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修订实施新闻发布会
2013年12月11日,市人力社保局就新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及主城区实施细则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陈国妹、副书记、副局长江冰、市医保局局长谢道溥、市人力社保局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倪灿建参加并解读有关政策,发布会由江冰主持,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文汇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新浪网等近40家中央、省市驻杭媒体和市人力社保局机关各处室及主城区人力社保局分管领导参加。
陈国妹通报了新《办法》及主城区实施细则的出台情况,详细介绍了新《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政策亮点,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好新办法及主城区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把宣传好新《办法》和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联合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政策入门、入户,确保参保人员知晓政策变化。二是做实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过渡。重点做好三件事,一要组织力量尽快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完善和经办流程制定工作;二要抓好各级经办部门的业务培训;三要特别关注新《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确保新政策与现行制度平稳衔接。
此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参加,也得到部分国家媒体的高度关注,会上,记者们就新《办法》修订变化内容以及社会关心的医疗保障问题进行了提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与会领导就记者提问一一予以解答。
新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及主城区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已先后正式出台,明年1月1日起将同步实施。修订后的新《办法》及实施细则体现了五大特点。一是依据充分,注重城乡统筹。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市医改的要求来修订完善,尤其是突出了城乡统筹,对全市各统筹地区都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符合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政策统一,保障体系完善。修订后的《办法》将作为今后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以及五县(市)在《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制度框架、主要政策、运行模式的统一,进一步缩小了我市各统筹地政策的差异,基本实现医保市级统筹。政策新增大学生门诊统筹、少儿重大疾病补助、城乡居民困难求助等制度,形成了由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补助和医疗困难救助所组成的“2+1”医疗保障体系。三是实施灵活,便于操作。修订后的《办法》在政策原则统一的基础上,就部分具体标准上采取了限高限低的办法,适当灵活,为各统筹地制定实施细则留有一定的自主权。四是待遇提高、体现公平。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大病救助政策等方面待遇。同时突出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对基本医疗保障以外一些人群的保障待遇,将另行制定补助政策。五是职责清晰,要求严格。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对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也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根据要求,积极做好新办法及主城区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完善系统开发和流程制定,确保各项政策内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