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民保障之网夯实和谐景区之基
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名胜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一大主题(西湖申遗)、实现两力提升(内增实力、外添魅力)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名胜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保障办法》,推动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自去年以来,在区(局)党委和市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区、街道、村三级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无到有,稳步推进,工作亮点纷呈,参保成效显著。总结回顾农居参保工作,主要有以下个显著特点:
一、多方调研,制定政策彰显改善民生之决心。为更好地制定我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区社险办认真开展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政策调查,先后走访拱墅、江干、西湖等兄弟城区,实地了解各城区参保财政补助情况。区人事劳动局多次牵头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帮扶救助中心、西湖街道对有关草案进行会商修改。在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区(局)研究同意,于11月5日正式出台《名胜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操作办法》。办法针对景区实际,加大了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参保补贴力度,区财政克服资金紧张等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投入1600余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体的参保补贴,加大对民生工程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充分体现了区(局)党委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和决心。
二、走村入户,摸底调查夯实应保尽保之基础。为全面了解名胜区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确保应保尽保之目标,去年6、7月,区社险办组织开展了由区、街、村三级工作人员配合的参保摸底调查工作,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对全区9个行政村的农村户籍人员进行参保情况调查登记。、
三、专题培训,逐村宣传营造积极参保之氛围。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名胜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真正让“黄金政策”发挥出“黄金效应”,区社险办专门召开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会议,对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同时,印发《名胜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解读》,并从11月13日至12月5日,先后走入双峰、茅家埠、梅家坞、龙井村等辖区所有行政村,深入开展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将党和政府的最新惠民政策送到每一位村民手中。特别是对一些存在疑虑的村民,有针对性地做好一对一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到早动员、早参保。通过系列政策宣传,辖区广大村民对农居新政有了更清楚地认识,参保积极性大大提高,很多村民在了解养老新政策的好处之后,当场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四、踊跃参保,农居参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14人,参保率达83.96%。
五、及时补助,核定待遇共享改革发展之成果。在大力推进农居参保扩面工作的同时,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稳步有序地做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工作,准确核实补助金额,及时发放补助金。4月24日,名胜区2008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审核工作顺利结束,经区社险办审核,我区西湖街道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享受财政补贴的共有1314人,其中市区两级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弱势困难群体33人,区管委会累计为以上人员安排财政补贴资金1037.06万元,并于6月初委托杭州联合银行西湖支行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
截止目前,已有920人办理退休手续,及时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广大景区农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改善民生之心,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