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劳动仲裁委五项措施提升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从2008年5月1日实施后,劳动者依据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高新区(滨江)劳动仲裁委本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重在源头、重在基层、重在调解”的方针,通过推行“五项措施”,使大部分的案件实现成功调解。一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9件,其中调解结案173件,调解结案率达76%,有效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抓住矛盾源头。结合“访企业、解难题、促和谐”活动,主动***走访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调解委员会,筑牢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注重关口前移。努力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到基层。各街道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三是调解贯穿始终。劳动仲裁委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始终,在立案前、答辩期满后、当庭开庭前、庭审结束后等时机都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四是形式灵活多样。根据劳动争议双方的分歧程度、劳动者一方的人数等情况,采取“集中调解”与“分开调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解,理清争议事实,阐明法律依据,稳定双方情绪,避免矛盾升级,促进调解成功。五是坚持多方参与。积极会同区工会和企业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重大问题,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利,促进劳动争议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