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8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圆满结束
帮助441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享受社保补贴15265人,落实社保补贴2861.89万元,发放政策宣传材料47080份……2008年伊始,我市“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为切实帮助我市就业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我市于08年1月至2月初开展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落实各项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专门成立了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陈旦秋任组长、市就业局局长李书贵任副组长和其他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市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使各项援助活动得到了落实,“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广泛宣传“两法一规定”
在《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际,运用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就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两法一规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印制再就业政策汇编及《就业促进法》宣传手册,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发放到就业困难人员手中,同时通过开展家访活动,***宣传再就业政策;利用举办招聘会开设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企业及就业困难人员宣传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市就业政策,营造了良好的就业氛围。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方式,共免费发放政策宣传材料47080份。
特困人员温暖过年
在“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我市充分发挥了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对辖区内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和宣传再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具体需求,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服务清单,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春节前夕由领导带队走访部分特困失业人员家庭,并送去了慰问金和一些生活必需品。活动期间,共走访慰问失业人员特困家庭2675户,确定援助对象2849人,签订服务协议926份,使特困人员过上了一个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为了使就业困难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困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协调配合,通过动员企业、举办专场招聘活动、挖掘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专场招聘活动15场,组织用人单位527家,提供就业岗位16000余个,帮助441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430人。
同时我市不断完善和落实用工补贴、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提高补贴标准,简化各类补贴申报手续,积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创业的乘数效应带动一批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援助月”期间,共有15265人享受了社保补贴,落实社保补贴金额达2861.89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492.48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836.142万元。
技能培训进村社
“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区、县(市)分别专门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开展了以“技能培训进村社”、“本地农民技能培训班”等为主题的各种培训活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适应性培训,落实培训补贴,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进并举。“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共组织1348名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享受培训补贴政策1865人,落实培训补贴8483.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