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医保监管力度
根据《杭州市市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保稽核工作,打击医保违规、违法事件,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而有序的运行,新一届义务监督员招聘工作现已圆满结束,共有192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同志聘请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本届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从2007年9月27日起至2009年9月27日止,任期两年。
2007年11月7日至8日,医保中心召开新一届基本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会议,向全体医保义务监督员通报了我市近期基本医疗保险稽查工作情况,并布置了本届义务监督员的工作任务。义务监督员将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在执行医保政策和就医购药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举报工作。医保中心将定期召开医保义务监督员会议,定期通报医保工作运行情况,并听取义务监督员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为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