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规范镇街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办案程序200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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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案件调处工作,萧山区近日发出通知,规范镇街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及案件转办等程序。 该《通知》明确了镇街、开发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对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在案件办理中对于涉及劳动者投诉的案件,原则上先由镇街调查处理,如遇案情复杂且难以处理的,可报区劳动保障局调查处理。对于转办的案件,镇街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劳动保障局报结。 《通知》对应急预案的处理也做了明确规定,即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各镇街应及时启动劳动保障应急预案,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汇报结果。 今后,区劳动保障局还将对镇街、开发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劳动保障案件工作进行考评,并定期公布结果。 据悉,目前萧山全区26个镇街都建立了劳动保障管理站,有74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今年又实现在全区411个行政村都设立了劳动保障管理员,《通知》的出台明确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办理程序,使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劳动保障管理网络更加有效地运作,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萧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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