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获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补贴最高2000元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质量,近日,郑州市社保经办部门发布通知,明确了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流程,开始接受申报。
通知明确,同时符合两个条件者,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 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使用条件及标准为:
(一)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同、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划分以下等级: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4、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暂按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来确定)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暂按《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6〕51号)公布的河南省技师培训享受补贴职业(工种)目录确定;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发布并调整的,按调整后最新目录确定。
(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申领人员需如实提供以下资料: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于每月的5日至20日业务期内到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地社保分局,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