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推出四项服务举措转变执法理念服务经济发展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目前,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劳动者的收入和社会保险受到一定影响,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劳动者举报投诉不断增多,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紧紧围绕当前“保增长、促就业,稳关系、保和谐,构保障,扩内需” 的劳动保障工作大局,适时转变执法理念,推出以下四项服务举措:
一是优化服务,方便举报投诉。在畅通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上举报、局长(市长)信箱等举报投诉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观念的教育,实行举报投诉首问责任制,耐心接听回答每次电话的咨询举报,认真倾听每个职工群众的投诉诉求。建立举报投诉台账,方便职工群众查询,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受理,有报必查,违法必究。
二是限时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应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方便职工群众的咨询举报;对是否符合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条件的事项,能够即时受理的即时受理。不能即时受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的诉求权;对已受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在60个工作日给予办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遇到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积极疏导,快速处理,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宣传,规范企业行为。为了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应转变执法理念,把用人单位看作既是我们的监管对象更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主动走出去、沉下去,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行“劳动保障青年服务岗”,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保障行为。特别是在当前要兼顾企业发展与劳动者维权的利益关系,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倾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是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质量。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执行调查、检查任务时,要统一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向用人单位讲明来由,争得用人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认真落实主办监察员制度,搞好执法案件民主测评工作。落实办案人员,明确办案责任。在每个执法案件办结前,请被监察单位或当事劳动者就执法人员态度、执法工作程度、执法行为结果等进行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认真听取被执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推行执法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约束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张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