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调资工作圆满完成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04日发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17】49号)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新郑市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新郑社保分局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着力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及时将上级精神传达落实到位,于7月28日圆满完成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并足额发放到位。 本次待遇调整共7273人,人均调资增加139.24元,人均月养老金增加至2269.19元。
(新郑市社保分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18:44: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