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拉开序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 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10〕74号)要求,巩义市决定于2010年4月初至5月底继续在全市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率为目标的“春暖行动”。
此次活动的目标任务是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去年开展“春暖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通过此项活动,推动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力争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大幅提高,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此次“春暖行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主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多举措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指导用人单位对其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指导用人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农民工用工登记台帐,用人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改正。在活动中,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逐户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用人单位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改正的,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集中力量重点查处,确保执法效果。
巩义市人劳局 崔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