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开展第十五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已纳入我市劳动用工范围,务工手续齐全,连续工作1年以上,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转移就业青年,均可作为推荐和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道德水平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业绩好。注重学习科技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发挥主力军和带头人的作用,在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
(四)吃苦精神强。坚持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精神,有坚强的意志和坚韧的毅力,努力克服困难,出色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赢得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
(五)创新意识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技术创新、发明,或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
三、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第十五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名单见***1)。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评选办法和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分配候选人名额、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市评委会评定的评选办法。具体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候选人推荐阶段(2014年7月1日—8月31日)
此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可在市人社局信息网上查看(www.hazz.lss.gov.cn),并可推荐审批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根据先期开展初评活动的情况,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解放西路81号,联系人:王颖,电话:67887627)。报送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应当包括:
1.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材料要求客观、详实,字数在1500字以上,有关获奖证书、锦旗、奖状、奖章、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附后;
3.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劳动合同、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公安部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综合治理办公室意见等复印件各1份。
(二)市评委会评定阶段(2014年9月1日—10月20日)
市评委会办公室将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在查阅事迹材料、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初定人选名单,报市评委会综合研究确定本届“十佳百优”人员。
(三)表彰奖励阶段(2014年10月21日—11月20日)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郑州市第十五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使广大转移就业青年得到学习借鉴。对在此项活动中荣获“十佳”称号者,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应当按照相关程序授予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对有意愿来郑定居的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可以办理户口迁郑手续。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考察和评选工作,推荐对象要有先进性、代表性。
(二)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按时申报。所有推荐申报的材料要按照评选办法准备齐全,不得有任何缺项,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评委会办公室。
(三)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转移就业青年的模范事迹,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以模范人物为榜样,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郑州市第十五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推荐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