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河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将联合举办“2010年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化解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四方合作机制,树立招聘周活动品牌。开展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的招聘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二、活动主题
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桥,为民营企业招聘人才服务。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5月26日。“2010年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主会场和“2010年河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郑州分会场设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六县(市)和上街区人力资源市场为“2010年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分会场。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举办 “2010年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开展免费招聘活动。市属六县(市)、上街区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启动招聘活动。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成立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春辉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翠萍、市教育局副局长刘鹏利、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建霞、市工商联副会长郭留章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国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工作处处长柳志亮、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李占国、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王芳、市工商联经济联络处处长任东凯为成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启动仪式的筹备落实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民营企业进场招聘和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劳动者提供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报名、政策咨询等服务;组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咨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负责招聘周情况的总结和招聘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属院校毕业生的宣传引导工作,通知和组织各院校毕业生有组织地到招聘周现场求职登记。市总工会重点做好招聘周期间各类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在招聘现场设立维权窗口。市工商联负责组织民营企业提供岗位信息并组织民营企业进场招聘。招聘周期间进场招聘的民营企业,主会场应在80家以上,分会场应在20家以上。
五、招聘对象和形式
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失业人员。招聘周期间,各地在举办综合性招聘活动的同时,要利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场所),举办各类人员专场招聘活动。有条件的可将招聘活动延伸到大中专院校、乡镇、街道和社区,也可采取网络、异地视频等招聘形式,以满足求职者需求。
六、参加招聘企业
参加招聘周活动以民营企业为主。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事业、科研单位和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参加招聘活动,鼓励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各类用人单位多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各级要在招聘现场设立见习基地(单位)岗位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七、招聘主会场安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主要领导出席“2010年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主会场启动仪式。六县(市)和上街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在当地参加分会场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将面向全社会进行免费招聘。中部就业网、郑州人才网将同步举办网上招聘活动。活动周期间,市和六县(市)、上街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开办的公共职介服务机构同时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会活动,为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社会各类技能人才等求职者提供进场招聘、应聘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招聘会场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和再就业政策服务活动。5月21日—5月26日,市内各区结合当地实际也要举行相应的招聘会等就业服务活动。
八、招聘活动内容
(一)做好岗位信息征集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鼓励他们多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对企业提供的岗位信息,要在招聘活动前3天向社会公布。中部就业网、郑州人才网将免费为民营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求职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承诺提供真实岗位信息并能签订一定数量劳动合同(意向)的,方可参加招聘周活动。
(二)开展招聘活动服务工作。招聘活动现场可设立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发布、合法权益维护和就业见习等服务平台。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进行政策解读、就业观念指导、自主创业支持。对就业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设专人重点帮扶并进行个性指导,尽可能的帮助他们疏通就业渠道实现就业。
(三)落实积极就业扶持政策。招聘周期间,要通过发放政策问答手册、摆放宣传板、解答政策问题等方式,宣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级各部门可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面向招聘企业,现场提供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服务。对于现场办理手续有困难的,可在活动结束后继续落实好相关政策。
(四)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五)开展招聘活动效果检查工作。招聘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可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或采取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
九、招聘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六县(市)和上街区要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共同做好招聘周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招聘活动现场要确保安全第一。要指定专人负责,以预防为主,落实安全责任。活动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四)做好情况上报、成果统计和总结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于5月17日前将负责招聘活动的有关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电话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市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认真填写《民营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见***1),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于5月17日以前报市工商联。活动周期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每天17:00前将当日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分别上报市业务主管部门;5月28日17:30前,市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将活动周统计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于5月28日17时前将《郑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招聘周情况总结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联系人:牛立勇、姚志峰,传真:67180875,电子信箱:jiuyechu123@126.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牛立勇
电话:67178905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占国
电话:66962327
市总工会联系人:王 芳
电话:67883236
市工商联联系人:任东凯
电话:67183130
***:1.民营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doc
2.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总工会
郑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