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民生帮扶企业郑州市失业保险全面推行为困难企业减负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采取积极措施为困难企业减负文件精神,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的影响,近日,郑州市出台了《关于发挥失业保险积极作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办法》,从4月1日起,通过开展“一缓一降两补贴”活动,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前移,运用政策杠杆切实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度过难关。
“一缓一降两补贴”优惠政策,是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在2009年内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允许暂时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
按照减负工作地方负责的原则,郑州市在综合考虑基金支付能力的基础上,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有50%以上的统筹地区,包括市本级、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高新区、惠济区和巩义市全面开展“一缓一降两补贴”的优惠政策;其他县(市)、区开展缓缴、两项补贴等优惠政策。预测表明,通过减负工作的开展,郑州市失业保险将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约近4亿元的资金支持,其中市本级将为用人单位提供减收失业保险费1.16亿元、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1.32亿元。
(失业保险处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陈宗杰 张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