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5 访问量:3247 次 |
黑人社发〔2016〕12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司函〔2015〕137号)要求,现将2016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申报条件。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留学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申报名额。各主管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遴选 (一)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请各市(地)、各主管单位对申请人创业项目进行把关初评,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将初评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报省人社厅。 (二)本次申报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单位名称请填写“HLJSRST”,密码HLJ@888888。***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三)系统报送后,各市(地)、各主管单位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函(附名单及账号信息),《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六份(盖章)。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各部门于2016年2月19日前将候选人材料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来函请注明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户名、帐号、开户银行。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电 话:0451-87130139 联 系 人:李 宏 电子信箱:lihong22855@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