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打造人才高地助力工业经济发展
为促进洪湖市2018年工业经济发展,洪湖市人社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将按照“三引两留一扶持”的工作原则,全力打造引才聚智、留才聚力的人才高地,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源动力。
坚持“三引”为企业招才聚智。洪湖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市,全市近15万人外出务工,要从源头上解决本地企业“招工难”问题,必须综合施策。一是坚持乡镇引导。依靠基层力量大力引导外流人员返乡务工,同时研究出台返乡务工和外来人员来洪务工的奖励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和精心组织,确保外流人员就近就业并稳定就业。二是坚持院校引进。认真做好洪湖市高级技工学校劳动预备制培训人才吸纳引进工作,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人才引进措施,加大对外地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来洪择业打工的引进力度,吸引外地专技人才来洪就业。三是坚持市场引入。做强人力资源市场,全力服务企业招工,对引入外地、本地人员到市内企业稳定就业的,在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的同时,还应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职介奖励。
专注“两留”为企业凝心聚力。企业招工是基础,关键是要用好人、留住人。一是保障留人。严格要求企业除合理确定职工工资福利标准,按时发放工资福利待遇外,还要正确对待人社部门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遵守《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积极主动落实招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工时、企业年休假等制度,确保企业职工的基本待遇。二是发展留心。要求重点企业制订年度职工职业培训发展计划,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技术)培训,配合做好人社部门的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和企业专业技术特殊评审,逐步提升职工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术等级,培养企业职工的成就感,增强企业发展的软实力和社会竞争力。
精准“扶持”为企业蓄势聚财。为更好扶持企业发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夯实工业经济,人社部门将严格落实企业“三降一缓三补贴”政策。一是“三降一缓”政策。分别为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继续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将全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97%降为0.75%,最低风险的企业只缴纳0.2%;将生育保险平均费率由0.5%降为0.4%;缓缴社保费。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实施缓缴政策。二是“三补”政策。一即企业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50%给予稳岗补贴;二即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凡按照要求开展培训的,以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三即社会保险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洪湖市人社局 倪国春袁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