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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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广朝委任〔2018〕9号文件精神,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林敏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三年)。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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