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暨延吉市举办三项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宣传日活动
为切实落实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确保9月份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9月12日上午,州暨延吉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举办了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日活动。
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新农保和城居保每年缴费5个档次和10个档次的基础上,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同时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也有所提高;新增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即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二是出台了《吉林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办法(暂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办法》同时规定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以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缴费15年,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三是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在城镇落户、在城镇居住和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均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宣传活动中,各位工作人员热情地回答了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现场发放宣传材料,突出强调了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惠民政策,使群众了解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有益性。整个宣传咨询活动高潮不断,一问一答中始终洋溢着热情、友好、耐心和细致的良性互动氛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受到广大居民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