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长春留学人员创业园,吉林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各大企业(集团):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吸引工作力度,加快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省将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各类企业(集团)、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以及我省优势和支柱产业所在单位可以优先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申报数量
每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个留学人员创业园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家(新设立国家级开发区的长春、吉林、延吉、四平等地区可多申报1—2家);省直部门(单位)可申报推荐1家;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站可不受地区名额限制。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站单位向隶属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见***,表格可登陆博士后中国网站:www.postdoc-china.com)。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社厅组织专家采取差额答辩评审的方式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推荐申请设站单位名单,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新设国家级开发区及新设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所在的市(州)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工作要突出重点、优先推荐我省优势和支柱产业所在的单位,优先考虑参与国家、省重点科研、开发项目或重点发展行业的单位。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请于2013年2月5日前,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报告(1份)和《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8份,A4纸双面印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附电子文本。申报材料***的需注明,且不需报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徐云辉 王建朝
通信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07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8690926,0431-88690925(传真)
E_mail:jlrstzjc@163.com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