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4月10日,全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市技师学院北校区召开。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副主任牟峰、市技师学院副院长罗成建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相关县区人力资源办公室培训鉴定科长或负责学生资助科长、各技工院校学生科(处)长28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现场参观学习了市技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相关档案材料,传达学习了现行国家、省、市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文件,通报了前段时间国家助学金检查情况,各技工院校畅所欲言交流了学生资助管理经验。
会议回顾了2014年全市技工教育工作,对去年全市技工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1.25万人,超2013年1000多人,在校生达到2.578万人,毕业生6870人,就业率稳定在99%以上;我市有2所技工院校2个专业群被省人社厅评为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项目,1所技工院校顺利通过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在具有“技能奥林匹克”之称的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焊接项目比赛中,我市参赛选手荣获第2名;在“校园文化”杯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乒乓球比赛中,获得男子单打冠军、女子单打第4名和第6名、院校领导组单打第5名和第6名,并荣获优秀组织奖;在2014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说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4人。
会议对今年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指出,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实施学籍信息动态管理。要认真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联合办学(校外教学点)审批备案工作,我市技工院校新申请开展合作办学或在校外设立教学点的,应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要认真执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学籍注册时间,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学生相关信息并上传,春季注册截止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为10月20日,逾期或不按时上传学籍信息的,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或免学费资金补助。要及时注销虚假及双重学籍。对挂双牌的技工院校如有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和教育系统中同时注册学籍的,应按学生实际就读情况,与学籍重复学校积极沟通,确保只保留一个学籍。对采用弹性学制等方式招收的非全日制学生,不得纳入国家规定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对面向企业新录用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役期内士兵等群体开展的各类职业培训学员,不得注册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不纳入技工院校国家资助政策范围。一经发现上述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助材料有据备查。要认真按照省厅文件规定,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基础材料,及时归档,确保整个资助材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三要严格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四要明确县区办技校主管部门相关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督导检查,做到履职监管到位,确保不出任何责任问题。(人力资源办 技工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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