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依法处置一起拖欠工资群体性事件
近日,苍山县在全市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依法处置一起拖欠工资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010年12月15日,数十名外地农民工到县信访局反映浙江中磊建设有限公司苍山县嘉河明珠、嘉华国际商务大酒店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四百余万元。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建设、工会、信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该单位拖欠工资事实明确,并对其当场下达了法律文书。由于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且大多数均系江西、安徽、贵州、浙江等外地农民工,急于拿到工资回家过年。针对这种情况,联合执法组靠上反复做工作,督促其尽快兑现拖欠工资。
截至12月20日,浙江中磊建设有限公司苍山县嘉河明珠、嘉华国际商务大酒店项目部共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416.8万元,其中:江西省木工肖腮金等50名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安徽省泥瓦工张保新等40名农民工工资65万元,浙江省钢筋工石胜昌等70余名农民工工资72.5万元,贵州省架子工李和康等20名农民工工资37.2万元,苍山县水电工万云廷等23名农民工工资22.1万元。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外地农民工在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使他们能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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