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坚持34以人为本依法调处34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率
蒙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调处"的原则,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率49%以上。
一是简化立案程序,实现快速受理。申请材料齐备的,当日立案;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有效避免了申请人重复咨询、申请,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现象的发生。
二是改进办案方式,实行一步到庭制度。在送达受理、应诉通知的同时,一并将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使当事人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材料,也可庭前实现证据交换和质证,便于调解。
三是本着"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加大案前调解力度。实行调解前置,从根本上化解劳资矛盾,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
四是做到三个"必须",实现"快审理、快送达",即:必须认真查看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对审理进行排期;必须在开庭前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介绍仲裁知识;必须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把握审理的重点,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公正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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