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对小石厂小砖厂小矿山小板厂小作坊等五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检查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小砖厂等“五小”场所劳动用工的监管,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小砖厂等“五小”场所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从2011年9月—12月。
检查范围: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打击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黑职介。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生产安全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检查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市区人社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国土、安监、卫生、民政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联合检查执法小组,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日常巡视检查及前阶段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五小”企业,迅速开展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打击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电视台及当地报刊媒体,加大对“五小”企业检查的宣传力度。二是要加大排查力度。加强部门协作,摸清“五小”企业底数。对“小石厂、小砖厂、小矿山”,要联合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排查;对“小作坊、小板厂”要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排查。对非法“五小”企业的排查工作,要通过各市区街道办事处、镇劳动保障所组织相关人员逐街、逐村进行排查、登记。对过去曾有“小砖厂”的村镇要重点进行核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通过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所辖区域内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五小”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务外包情况。三是要加大惩治力度。对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对没有依法申请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卫生许可等证照,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经查实的涉嫌拐骗、强迫劳动、虐待伤害、限制人身自由、使用智障人员和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迅速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惩处。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超时加班加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