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金人社发〔2016〕8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组织宣传人事局,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行业服务水平,吸引、集聚一批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根据《关于加快集聚五大千亿产业人才和团队的若干意见》(金委办发〔2015〕56号),决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两年以上,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考核条件
1.发展导向正确。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展方向符合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新业态,紧跟我市人才发展工作新要求。
2.企业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企业运营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等级较高,无行政处罚记录。
3.经济效益显著。主业突出,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能力较强,年营业收入、税收等指标处于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行业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4.社会效益良好。自觉维护行业秩序,诚信经营,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好的社会形象,没有较大负面影响的上访、安全事故及重大案事件等不良记录。
三、考核程序
(一)申报
考核采用企业申报和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本区域内考核企业的初审、推荐,每个县(市、区)可推荐2-3家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参加。市直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直接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考核材料。
考核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
1.《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绩效考核表》(见***,可登陆金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jhlss.gov.cn);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2015年和2016年(截止6月底)纳税证明,从业人员缴纳社保证明(2016年为准);4.服务重点企业名单(可选15-20家);5.获得的行业荣誉,业务活动照片、视频资料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6.微信公众号投票素材:企业简介150字以内,提供企业LOGO或门店照片一张,投票素材请发电子版至邮箱:1274613697@qq.com。
请各县(市、区)及市直企业将考核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825办公室,联系人:黄晶,电话:82465180。
(二)复审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负责材料接收、汇总和复核,通过后在“金华新闻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微信号上开展绩效考核投票。复核及投票情况计入综合考核成绩,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
(三)联审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有关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实地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联审,初步确定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绩效考核优秀企业。
(四)公示、审定
联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公布绩效考核优秀企业名单。
四、考核资助
本次考核优秀的,授予“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绩效考核优秀企业”称号,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其中:考核一类优秀,资助5万元;考核二类优秀,资助3万元;考核三类优秀,资助2万元。资助经费从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列支。
五、其他
1.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要认真、如实填写考核表,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微信投票刷票买票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资格。
2.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考核工作,积极组织本区域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并做好企业信息真实性核查、推荐报送工作。
***: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绩效考核表
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办(招才局)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
金华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绩效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