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召开
4月15日,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社保局局长王刚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社保局长会议和全省社保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了我市“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展望“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具体部署了2016年的工作。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完成了确定的目标任务,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健全,待遇水平、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由单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拓展到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效果明显。全市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参保274.39万人次,基金征缴16.18亿元,比“十一五”期末分别增长275%、161%。三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市累计支付社会保险待遇66.04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258.9%;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达到2024元、失业金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12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55元提高到70元。四是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五险合一”业务应用软件、社会保障卡务等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05.34万人。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要以“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制度覆盖全民、保障水平适度、管理服务规范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符合条件的法定人群全面覆盖。二是开展“互联网+社保”工程建设,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规范标准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三是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具体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
会议要求,2016年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任务抓落实,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落实社保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基本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达85.7%以上;全面提升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经办工作,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缴费年限政策,落实城镇居民医疗大病商业保险,建立医保医师制度。二是完成社会保险基本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累计达到287.93万人,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达到26.49亿元;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强化对“两定机构”的动态监管力度和服务协议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严肃惩处敢于触碰基金安全“高压线”的不法行为。四是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规范社会保险业务及专业用语,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启动网上经办服务,推进社会保险业务代扣代缴工作,让人民群众“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少跑一回路”,为群众提供精心、尽心、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