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5年海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海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4-2018》的要求和海口市2015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安排,现决定举办2015年海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了解行政机关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和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尽快完成角色转变,适应本职岗位工作。
二、培训对象
2014年我市行政机关新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5月4日-5月15日,培训时间12天。
培训地点:海口警备区综合训练基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4.5公里处)。
四、培训内容
《公务员法》解读、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机关公文写作、电子公文系统介绍与办文流程、公务员沟通协调艺术、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机关公务礼仪、如何防止职务犯罪、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信息化问题、公务员心理压力疏导、海口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介绍、消防安全知识、艾滋病预防知识、救护技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三农”工作、城乡一体化问题探讨等。
五、培训经费
培训班费用从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有关事项
(一)培训班由市公务员局和海口警备区综合训练基地负责全程跟班管理;由学员代表组成班委会,协助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共同做好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培训班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结果折算学分记入培训总成绩,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满不予办理任职定级。
(三)各单位要提前将培训事项通知到参训学员,统筹协调好工学矛盾,保证学员按时安心参训。
(四)各区、市公安系统各安排一位工作人员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跟班管理所属学员,并见习培训班的组织及教学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五)请各参训学员于2015年5月4日下午5:00前到海口警备区综合训练基地报到(24路公交车途经基地门口)。
附:2015年海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名单
联系人:曾日强、胡莹,电话/传真:68724243,手机:189****7980、188****1133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