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额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行政人员享司法体制改革红利
至7月底,根据《江西省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两级法院、检察院按新的分类定岗情况完成了入额法官、检察官工资套改和入额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行政人员2017年度绩效奖金总量的核定工作。
按套改文件规定,入额法官、检察官基本工资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衔接,由原来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调整为法官检察官职务等级工资一项,每个职级内设若干工资档次。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共确定入额法官、检察官570余名,约占法检两院总编制的三分之一。据测算,全市入额法官、检察官职务等级工资平均月增资705元,约占2016年全市公务员平均水平的12%,其中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平均月增799元,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平均月增738元,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平均月增665元,一级检察官法官平均月增668元,二级法官检察官平均月增732元,三级法官检察官平均月增706元,四级法官检察官平均月增673元。
在入额法官、检察官按法官、检察官新的职务序列套改新工资的同时,还对入额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行政人员按年度增发绩效考核奖金。其中入额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行政人员绩效奖金年人均发放标准,分别按同级政府公务员工资收入的1.5倍或1.2倍扣除其已发工资的差额。年度绩效奖金由法院、检察院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奖金总量内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发放。绩效奖金的发放原则主要依据岗位责任轻重、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和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据测算,2017年全市入额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人月均1900余元,约占2016年全市公务员平均水平的33%,司法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人月均1370元,约占2016年全市公务员平均水平的23%。